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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点迷津 企业避免损失

1998-08-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施妍萍 本报记者 史美圣 我有话说

1998年4月20日清晨,上海长城律师事务所得到消息:上海舒乐衬衫总厂有急事需要该所提供法律帮助。于是,长城所当即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江惠强律师赶往舒乐厂。

原来,舒乐衬衫总厂在去年11月至12月间,在为惠丰集团总经理许某加工服装业务时,应许某的要求,与其互开了商业承兑汇票14张,金额达1980.33万元。同时还签了标的相同的服装原料购销合同。今年3月23日,惠丰集团总经理许某开出的一笔商业承兑汇票200.754万元已到兑现期,舒乐衬衫总厂兑现中竟意外遭到银行退票。接着,4月2日、4月12日由对方开出的到期商业承兑汇票142.641万元和178.125万元连续遭银行退票。此时的舒乐厂看情况不妙,便采取了相应措施,让自己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也不能兑现,以避免经济损失。然而舒乐厂却不知道,惠丰集团总经理许某早已将其持有的舒乐厂的汇票分别到银行提前贴现和背书转让。不久,取得舒乐厂到期汇票的上海绿叶发展总公司、松江农业银行等汇票持有者,因汇票遭到银行退票得不到兑现,先后找到舒乐厂,要求舒乐厂兑现其开出的商业汇票,否则,将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了解了舒乐厂关于1980.33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前后经过后,江惠强律师又仔细查阅了双方业务往来合同、商业汇票清单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凭着律师敏锐的洞察力,他发觉本案非同寻常,种种迹象表明:惠丰集团总经理许某的所作所为是有预谋的诈骗,如果就事论事去办此案,正中对方圈套,而且会让诈骗者逃脱法律的制裁。为此,江惠强律师当即向舒乐厂提出建议: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诈骗案,对方利用票据诱使企业签订假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方法很巧妙,受害方不易察觉,即使发现也为时已晚。因此,要尽快向公安部门报案,争取时间,不让其诈骗阴谋得逞。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自我保护,以避免更大的损失。接着,江惠强律师又帮舒乐厂起草并打印了向公安部门报案所需的《关于舒乐衬衫总厂19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被诈骗嫌疑的情况汇报》,当日即向上海闸北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由于江惠强律师及时指点迷津,舒乐厂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战机。日前,在公安部门的侦察下,198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案已真相大白,犯罪嫌疑人均被擒获归案,舒乐厂也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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